各设区市建设局,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,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、厦门、平潭片区管委会,各有关企业: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,进一步深化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,提升企业资质行政审批服务水平,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企业发展环境,按照住建部批复方案,经研究,决定自2020年3月1日起,在全省范围推行建筑业企业电子资质证书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电子资质证书颁发范围